噪声治理措施分析

为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,须采取隔声、消声、降声等措施进行处理,保证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标准,拟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:

1.选用低噪声设备

(1)优先选用振动小、噪声低的设备,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;强烈振动的设备、管道与基础、支架、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等。

(2)采用操作机械化和运行自动化的设备工艺,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。

2.优化噪声源的平面布置

(1)主要强噪声源应相对集中,宜低位布置、充分利用地形隔挡噪声。

(2)必要时,与噪声敏感区、低噪声区之间需保持防护间距、设置隔声屏障。

(3)搞好厂区及周边的绿化,形成噪声控制隔离带,使边界噪声达到规定的要求。

3.隔声、消声

(1)隔声

采用带阻尼层的隔声罩对噪声源设置进行隔声处理;

加强生产车间门、窗的密闭性,以增加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隔声作用;

强噪声源比较分散的大车间,可设置隔声屏障或带有生产工艺孔的隔墙,将车间分成几个不同强度的噪声区域。

(2)消声

对空气动力性噪声,应采用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;

当噪声呈中高频宽带特性时,可选用阻尼性型消声器;当噪声呈明显低中频脉动特性时,可选用扩展室型消声器;当噪声呈低中频特性时,可选用共振性消声器。

4.加强管理

(1)生产时面向厂界的门窗不得开启;

(2)加强设备的维护,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,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;

(3)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,提倡文明生产,防止人为噪声;

(4)对于流动声源,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,设置降噪标准,严禁鸣号,进入厂区低速行驶,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。

同类工程实践证明,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、隔声、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,可使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噪声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。